大矛盾! 減碳重要 不缺電更重要
2017-09-11 01:24聯合報 記者高詩琴、董俞佳/專題報導
未來五年內,台灣將比過去更加擁抱燃煤電力,不僅煤電占比高達五成,燃煤使用量也會衝到三千三百萬公噸創新高。但燃煤是排碳量最高能源,隨著煤電上升,台灣的碳排量也將增加,勢必與台灣在「巴黎氣候協定」通過後承諾的減碳目標產生矛盾。
「巴黎氣候協定」二○一五年通過,去年十一月生效。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,但也提出一份IDNC(國家自定預期貢獻),承諾二○三○年時,碳排量將比二○○五年減少兩成,二○五○年碳排比二○○五年減少五成。
也就是說,未來台灣的碳排放量不僅不能成長,還需要往下降。不過,這對於能源(電力)部門來說,挑戰非常大。因為台灣用電量近年持續成長,如果能源組合不變,排碳量勢必會隨著用電量成長而上升。
三月底,環保署會同經濟部、交通部、內政部及農委會共同發布「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及管制方式作業準則」,明定二○五○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至二○○五年一半以下,並納入非核家園願景,發展中低碳能源、保障低收入戶能源使用權益等,被視為是國內減碳正式展開。但最讓外界關注、卻遲遲未出爐的,就是二○二○年的減量目標,這也將是我國第一個具體的減量目標。
環保署預計,七月底前各部會所提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會陸續出爐,環保署也研擬溫室氣體推動方案,屆時除了階段目標,也會公布具體削減的量化數字。
依照溫室氣體減量管理辦法第九條,由環保署推動溫室氣體推動方案,再由住商、能源、運輸等各部會提出部門行動方案,環保署當時指出,將與各部會研商五年目標,兩個月內提出未來五年具體減碳作為,不過,盤點減碳細項工作浩大,具體減碳計畫逾兩百項,因此提出時程往後延,預計最快要七月底才能定案。
能源局官員指出,「要降低能源部門的碳排量,只有兩種途徑,第一是降低用電量,第二是增強減碳措施」。前者可透過產業耗能結構調整、節電或GDP(國內生產毛額)變化來達標,後者可以透過推廣再生能源,改變發電的能源組合來達標。
能源局長林全能曾公開說,二○二五年能源配比目標是再生能源占比兩成,天然氣占比五成,燃煤占比三成,電力排碳係數可望從現在的○點五二八(每度電排放○點五二八公斤的二氧化碳),下降至○點四六二。
不過,能源局沒有公開說明的是,在二○二五年之前,二○二○年時電力排碳係數將大幅上升。經濟部官員說,未來五年內,能源部門的碳排結果可能的確「不會太理想」。
官員坦言,「減碳很重要,可是不缺電更重要」。官員也強調,「這不是要放棄減碳,也不是非煤不可」。等到度過供電最吃緊的這幾年,燃煤機組發電占比就會逐漸下跌。